济南就业性别歧视第一案一审明天开庭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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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预告】
案件:济南就业性别歧视第一案一审
开庭时间:2017年8月17日上午9时(周四)
开庭地点: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
案号:(2017)鲁0112行初154号
温馨提示:前往听审请携带身份证
【案情简介】
2017年8月17日,山东济南就业性别歧视第一案将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开庭审理。
案件当事人夏南是一位济南女大学生。
2016年12月8日,夏南发现山东福骋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招聘财务经理一职时要求“优秀男士优先”,她认为这一要求存在性别歧视的问题,于是向当地人社局举报,并要求对该企业予以处罚。
该人社局随后作出答复,称经过调查,福骋公司确有“优秀男士优先”的招聘要求,但不存在性别歧视。同时人社局认为优秀男士优先,并非否认优秀女士优先。
但是,夏南认为这种态度意味着在男女应聘者条件一致的情况下,福骋公司会优先录取男性不录取女性,两者很明显不是一样的录用标准,女性的录用标准高于男性。
因不满人社局“优秀男士优先不是性别歧视”的错误认定,夏南将其上告法院。
夏南认为人社局既是负有劳动监察职能的行政机关,还是劳动就业相关法律的监督者和执行者,而人社局的错误处理,不仅没有改善劳动就业领域的性别歧视问题,反而严重打击了女性求职者的积极性,对整个劳动人才市场起到非常负面的示范作用。
夏南希望能通过此举向社会传达出男女平等的理念,也希望社会各界可以一同关注就业性别歧视问题。
【时间线】
2016年12月5日,山东济南女大学生夏南通过中华英才网发现山东福骋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简称“福骋公司”)对财务经理的任职要求一栏有“优秀男士优先”的描述。她认为男士优先即同等条件下录用男性不录用女性,提高了对女性的录用标准,属于性别歧视。
2016年12月8日,夏南向济南市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历城区人社局”)举报福骋公司,要求责令福骋公司改正歧视行为,并对其进行处罚。
2016年12月19日,历城区人社局作出答复,称经过调查,福骋公司确有“优秀男士优先”的招聘要求,但不存在性别歧视。
2017年6月18日,夏南不满该回复,认为该错误处理严重打击了女性求职者的积极性,对整个劳动人才市场起到非常负面的示范作用,因此对济南市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起诉,法院当场立案。
2017年7月18日,历城区人社局对此诉讼做出行政答辩。
2017年8月17日,山东济南就业性别歧视第一案将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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