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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专用卫生巾投入使用
这是很棒的结果,至少解决了很多女性同胞出行时期的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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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女性诺奖得主
恭喜卡罗琳·贝尔托西获得2022年诺贝尔化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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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诺奖后第一天上班
斯坦福大学卡罗琳·贝尔托西获得2022年诺贝尔化学奖后第一天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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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牛杨MiuMiu回怼网络恶评
姐妹自信有力量,要夺回对于美的定义权!好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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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女子见义勇为制止偷拍
为勇敢的女性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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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拒强奸被判过失致人重伤
奇葩判决!一起妥妥的正当防卫,却被判成有罪!
刑法明文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本案中,马某某正在实施强奸犯罪,当白某某把车锁起来后,不让实施强奸行为后,马某某还用木棍、石头砸车玻璃,仍在继续实施犯罪行为,这时,就算白某某开车把马某某撞死,那也是正当防卫行为,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难道女性面临被强奸的时候,只能束手待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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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自购贴纸挡公厕违法代孕广告:希望更多人站出来一起抵制
10月14日,湖北武汉,一女子用纸张挡住卫生间门上的违法广告。当事人梅女士表示,自己和朋友出去烧烤时看到公共女厕所门上贴的有很多代孕和捐卵的违法广告,就在网上买了一些提醒性的纸张,将六个坑位门上的广告全部遮挡住了,贴了有20多张。梅女士称担心有些女孩子误入歧途,希望更多人站出来一起抵制。(来源:沸点视频)
@众泽妇女法律中心----千千律师所 :代孕是一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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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权世界长这样:非一般的燃
上周的性别热搜丰富多彩,又燃又有趣,还充满溢出屏幕的爱。很多描述女性成就的热搜,让我们忍不住对一群闪闪发光的女性投以半永久的星星眼——
孙颖莎、刘诗雯、谷爱凌、巩立姣、姚千寻、罗紫照、冯思璇、张桂梅、庞钰千、陈幸同、张燕亮、苏明娟、陈芋汐、李敏、林青霞、谢盈萱、昌雅妮、陈艺文……
又是为女性体育肾上腺素狂飙的一周!
谢谢所有女性的拼搏和才华!
一周性别热搜亮点+简评:
🍀 #谷爱凌获最佳女运动员表现奖#
谷爱凌带给我们的惊喜和震撼已经有很多!衷心祝福她在学业上、职业上都心想事成。期待她的书出版!
🍀 #18岁女孩射击夺冠一摸枪气场就变#
2022射击(步手枪)世锦赛,18岁的庞钰千已为中国队摘4金。回忆起6年前试训的场景,庞钰千的教练说:“她看起来瘦小又文静,一摸枪气场就变了,充满力量!”这次比赛,她叮嘱爸妈别发朋友圈,因为“要低调”。为不影响女儿,庞妈妈屏蔽她后发了朋友圈。
女性成就,的确常常因为女性自己的谦逊,而没有广为人知。希望媒体和网友在不影响她们生活的前提下,主动帮助提高优秀女性在舆论空间的可见度!
🍀 #安徽17岁姑娘世锦赛夺冠军#
在埃及开罗进行的2022年射击(步手枪)世锦赛中,代表中国队出战青年组比赛的安徽17岁姑娘姚千寻和队友罗紫照、冯思璇夺得女子25米手枪团体赛金牌。姚千寻从小刻苦努力,对自己要求高。自14岁首次参加全国大赛后又参加了全国射击锦标赛、全运会等比赛,多次获奖后今日再夺奖牌。
下次遇到类似的热搜,可以加上姑娘的姓名!
🍀 #中国女篮亚洲实力榜第一#
上周,FIBA女篮亚洲杯官方发布实力榜,中国女篮位居首位,澳大利亚、日本分列二、三位。
让我们记住这个时刻!
🍀 #90后独臂女孩带领全村触网致富#
她叫李敏。
党的二十大代表、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新河镇双荡村党总支副书记李敏,7岁时因车祸失去左小臂。2012年,李敏大学毕业后,赶上农村电商开始蓬勃发展,她尝试在网上卖花木,最高年销售额超百万。2017年,李敏成功通过了宿迁市"返乡兴村 新村干"的选拔,成为村党总支副书记。在她带动下,村里创立公益直播基地,村里电商增加到400多户。
衷心期待以后女性的参政率更高,这样她们就有机会为人民办更多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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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微博历史热搜-微博热搜搜索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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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倡导男女同担家务
日前,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海南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规划提出,到2030年,海南省男女平等和妇女发展综合水平取得实质性进展。规划提出,要保障妇女获得公平的劳动报酬,男女收入差距明显缩小。同时,倡导和支持男女共担家务,缩小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此外,促进夫妻共同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责任,为未成年子女身心发展创造良好家庭环境。(澎湃,泽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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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明年元旦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全文来了!关于保障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方面,划重点!
【对政府】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就业保障政策措施,防止和纠正就业性别歧视,为妇女创造公平的就业创业环境,为就业困难的妇女提供必要的扶持和援助。
【对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实施限定为男性或者规定男性优先等行为。
用人单位在录(聘)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应当具备女职工特殊保护条款,并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内容。
【对人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将招聘、录取、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培训、辞退等过程中的性别歧视行为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